根据《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校发[2018]611号)的有关精神和《关于2023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现将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请与开云手机登录入口教学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电话 85166025
教学与人才办公室
2024年4月24日